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生效,非法飙车列为独立罪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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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《2026年道路交通(修正)法令》已于2026年10月16日生效。新法把在公共道路上飙车或测试车速列为独立罪行,并同时涉及数码化、执法与罚则调整。

马来西亚交通部表示,《2026年道路交通(修正)法令》已于2026年10月16日生效。该修正案已于6月24日在国会通过,共包含42项修订条文。

其中一项重点是新增第42A条,把在公共道路上飙车或测试车速列为独立罪行。执法单位现在无需等到发生车祸、有人受伤或死亡,便可采取行动。

初犯者可被罚款RM2,000至RM10,000,或监禁最长两年,或两者兼施。再犯者罚款提高至RM5,000至RM20,000,监禁最长五年,或两者兼施。

新法也加入针对“tonto”活动的新条文,强化车主对摄像头执法案件的责任,支持电子执照和数码报案,并加强车辆安全及伪造车辆文件的监管。可和解罚款上限则会从2029年1月1日起由RM300提高至RM500。

对你的影响:公共道路飙车现在是明确的违法行为,车主和改装店都应避免任何与非法竞速有关的测试或改装。

来源: paultan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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